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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印发《江苏省电力江苏省电力需求响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9-22 点击量:275 作者:江苏省经信委

各市经信委、物价局,省电力公司,有关负荷集成商:

        为进一步深化电力需求侧管理,缓解电网运行压力,优化资源配置,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江苏省实施季节性尖峰电价有关问题的复函》(发改价格〔2015〕102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完善电力应急机制做好电力需求侧管理城市综合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15〕703号)文件精神,基于国家《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和《有序用电管理办法》的总体要求,本着安全可靠、公正平等、开放透明的原则,结合本省实际,多方征求意见,制定了《江苏省电力需求响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的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印发《江苏省电力江苏省电力需求响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江苏省物价局

2015年6月15日